索 引 号 | 016024605/2019-00326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12-13 |
名 称 | 关于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8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环境保护 反馈 第8 整改 完成情况 |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18〕2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环保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渭环督函〔2019〕70号)要求,现对第8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渭南市计划于2017年底建成15个洁净煤配送中心,至督察时只有6个在建。
二、整改目标。15个洁净煤配送中心全部建成投运。
三、整改措施。(一)加强对12个已建成洁净煤配送中心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二)加快3个在建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建成投运。
四、整改时限。2018年9月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发改委要求各县市区做好煤炭配送中心和配送点的日常监管,确保能够正产运行,保证群众能够就近购买洁净煤,并建立相应的购销台账及凭证,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销售。各县市区行政主管单位通过不定期督促检查企业煤质及日常配送管理情况,确保正常运行。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时提出的尚有3个煤炭配送中心没有建成,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现已建成煤炭配送中心20个,煤炭配送网点331个,能够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六、整改完成时间。2018年9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环保督察巡查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共5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158356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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