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渭环督函〔2019〕7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环保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渭环督函〔2019〕70号)要求,现对涉及华州区的3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秦岭环境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反馈的“陕西华州区宏发石材股份有限公司无国土批文和证号”问题
(一)整改措施。依法执行。
(二)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整改完成情况。2010年1月26日对原华县溪美石材有限公司(宏发石材)下发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国土资(监)字〔2010〕第1号),没收在非法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处罚款130000.00元,2010年2月5日原华县溪美石材有限公司缴纳了罚款,原华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结案。
二、省秦岭环境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反馈的“滕飞龙石材有限公司无国土手续和证号”问题
(一)整改措施。依法执行。
(二)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整改完成情况。2009年12月15日对原腾飞龙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发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国土资(监)字〔2009〕第28号),没收在非法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处罚款170000.00元。2015年对该企业所有证照进行了注销,清理了厂房内所有石材,并拆除了生产设备,目前空厂房已封存。
三、“绿盾2018”反馈的“大鲵水生野生动物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石堤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电项目无环评手续”问题
(一)整改措施。完善相关手续。
(二)整改时限。2020年
(三)整改完成情况。经核查,该项目已于2005年5月16日向原华县环保局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2005]6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环保督察巡查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共5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158356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